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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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4-06-17 15:56:06

    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?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
2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

    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;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
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

    孟先生说︰“鱼是我所喜爱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;这二者不能一起获得时,当然是不要鱼而要熊掌的了。生命也是我喜爱的,正义也是我所喜爱的;这二者不能一起获得时,当然是不要生命而要正义的了。“生命也是我所喜爱的,但我所喜爱的东西之中有比生命为更可喜爱的,因此我不去随随便便地只要生命;死亡也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东西之中有比死亡为更可厌恶的,因此我对于有的灾祸并不躱避。

    如果是人所喜爱的东西,没有比生命为更可喜爱的了,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、维持生命的方法和手段,又有什么是不能采用的呢?要是人所厌恶的东西,没有比死亡为更可厌恶的了,那么凡是可以避免灾祸、祛除患难的方法和手段,又有什么是不能去作的呢?“凭借着这么一种办法,就可以活下去,然而这类办法中有的居然不被采用;凭借着这么一种办法,就可以避免灾祸,然而这类办法中有的居然不受施行。这样可知,人所喜爱的东西之中有比生命更为喜爱的,人所厌恶的东西之中也有比死亡为更可厌恶的。这种认识,不仅是人格高尚的人才有,其实人人都有,不过人格高尚的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。

    “一篮饭,一钵汤,对一个又饿又渴的人说来,乃是有了就能活、没有就会死的最要紧的东西。但如果施舍者用一种轻蔑的咄啐唤人的态度来给人,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也宁可饿死而不会接受;如果施舍者甚至用脚踢过去给人,那就连叫化子都会宁可饿死而不甘忍受这种侮辱的。“然而人们对于万锺之禄的尊荣,却大都会不问是非、不顾廉耻地就甘心接受了!实在说来,万锺之禄对我究竟有些什么好处呢?

    是为了房子的漂亮吗?是为了太太姨太太的享用吗?是为了要使倒霉的亲戚朋友全都感激我吗?“过去宁肯饿死也不接受的,现在居然为了房子的漂亮而甘愿接受;过去宁肯饿死也不接受的,现在居然为了太太姨太太的享用而甘愿接受;过去宁肯饿死也不接受的,现在居然为了要使倒霉的亲戚朋友全都感激我而甘愿接受──难道这些欲望竟是不能停止、不可放弃的么?这就叫做丢掉了自己的真正意志,丢掉了自己那种最值得宝贵的人格的尊严。”

鱼我所欲也赏析

   《鱼我所欲也》章,选自《孟子‧告子上》,提出在“生”和“义”不能兼顾的情况下,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,并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“本心”,那些见利忘义的人,只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“本心”而已。

    文章第一段,作者以一个生活常理为喻,把生命比作鱼,把义比作熊掌,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,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,借此引出了“舍生取义”这个全篇的中心论点。简单比喻之后,作者便立刻切入正题,对这个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。由“生亦我所欲”至“故患有所不辟也”,作者是从正面阐述论证义比生命更珍贵,喜生恶死乃人之常情,在二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,应该舍生取义;由“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”至“所恶有甚于死者”,作者则从反面假设,带出人之能舍弃生命而无悔者,必有更重要更可贵者,那就是“义”了,以此紧扣主题。接着,作者进一步指出“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”,人人都有向善之心,只是“贤者”能够保有“是心”(即本心)而已。

    至第二段,作者承接上文,先以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为事例,指出一般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“嗟来之食”一事,论证舍生取义,是人之本心。接着,作者又枚举第二个事例,由“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”至“所识穷乏者得我与”,以“不辩礼义”接受“万钟”之事,说明世间亦有轻义贪利之徒。最后一节,由“乡为身死而不受”至“此之谓失其本心”,作者则从反面论证,说明贪利之由,就是失其本心。

    本篇节选自《孟子‧告子上》。《告子上》的主要内容是阐明“性善说”,指出“人性之向善也,犹水之就下也。”又谓“恻隐之心,人皆有之;羞恶之心,人皆有之;恭敬之心,人皆有之;是非之心,人皆有之”。这种向善的天性,就是本篇反复论证的“本心”。正如朱熹在《孟子集注》中指出:“本心,谓羞恶之心。此章言羞恶之心,人所固有。”

    《孟子》一书是孟子晚年与弟子共同编纂的,虽然也用对话或答问的方式,但记载说话的文本多了,阐说的篇幅也较长,其篇章结构,以至言辞文釆,与早期“语录体”的着作《论语》比较,《孟子》的文章显得更为完整、生动,亦更富文学色彩。

    孟子的文章,精于说理,逻辑性强,又善用比喻和例证,甚具说服力。《鱼我所欲也》章虽为选段,也体现了这些特点。开篇即以鱼与熊掌作比喻,说明生与义的取舍。次段再以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为例,证凡人皆能舍生取义,紧扣上文。

    孟子的文章,另一个特色是气势磅礴。本篇大量运用排比句式,如“生,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,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”又如:“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。”使文章读起来节奏感强,富于文采,亦增加文章气势。

    其次,本篇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,如把鱼与熊掌对比,把生与义作对比,把“乡为”与“今为”作对比,透过互相比较,将道理说得更加清楚,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,亦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。

    孟子的文章,堪称说理散文之典范。写作说理文,如能多读孟子,定必有所增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