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公诸于世”的“诸”该怎么理解?

测验卷上的解析将“公诸于世”的“诸”解作“之于”,这样的话,“公诸于世”就是“公之于于世”,“于”字重复了。查了一些数据,有人说“公之于世”才是正确的用法,“公诸于世(公之于于世)”则是不求甚解的误用。

“公诸于世”的“诸”该怎么理解?

请问“公诸于世”算是病句吗?

---10元不用谢---

“诸”字确实有“之于”、“之乎”合读的用法,但是,“诸”字在古典文献中,也有单纯担任代词的用法,作用跟“之”相同。

“公诸于世”等于“公之于世”,这里“诸”的作用等于“之”。

如《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》即有此条:

《论语‧学而》:“告诸往而知来者。”

→这个“诸”就是“之”。

又如《论语‧宪问》

子路问君子。子曰:“修己以敬。”曰:“如斯而已乎?”曰:“修己以安人。”曰:“如斯而已乎?”曰:“修己以安百姓。修己以安百姓,尧舜其犹病诸。”

→尧舜其犹病诸,这个“诸”也是代词“之”,指“修己以安百姓”。

在《孟子‧公孙丑下》(节录)

夫尹士恶知予哉?千里而见王,是予所欲也;不遇故去,岂予所欲哉?予不得已也。予三宿而出昼,于予心犹以为速。王庶几改之。王如改诸,则必反予。夫出昼而王不予追也,予然后浩然有归志。

→王如改诸,这个“诸”也是代词“之”,指“齐王的态度与作为”。

在《左传‧文公元年》(节录)

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大子商臣。商臣闻之而未察,告其师潘崇曰:“若之何而察之?”潘崇曰:“享江芊而勿敬也。”从之。江芊怒曰:“呼,役夫!宜君王之欲杀女而立职也。”告潘崇曰:“信矣。”潘崇曰:“能事诸乎?”曰:“不能。”“能行乎?”曰:“不能。”“能行大事乎?”曰:“能。”

→能事诸乎,这个“诸”也是代词“之”,指“王子职”。

“公诸于世”就是“公之于世”,这里“诸”等于“之”,并不是“之于”合读,“公诸于世”本身没有问题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