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有余力,则以治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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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4-06-11 09:14:12

图书作者与内容简介

克莱伦斯•丹诺是美国思想的启蒙者,医生以律师为职志,义务为无助的弱势团体与穷人辩护。他曾说过:"一个人在未被定罪之前,都是无辜的。"此至理名言至今依然被奉为司法的圭臬。在此书中,丹诺回顾他精采的一生,向世人展现他的答辩技巧、犀利风格,如暮鼓晨钟一般值得借镜。

我的观点

2行有余力,则以治罪。

先人的知识,即使经历了数千年,仍历久弥坚。孔夫子遗留下来的思想,影响的不只有读书人,治国、治法等皆须以圣人之道为佐。反观当今社会上权威人士,能真正脱俗的,渺渺无几。

"汎爱众而亲仁。行有余力,则以学文。"将这句话套用于现代法律制度的诟病,再适合不过。制定法律,大多是用来将既成的事实做出判断,法律使被害和加害者得到该有的补偿及处分,却不能够把犯罪因子连根拔除,制定者与权贵人士,为了私利、权势,蒙蔽自己的道德思考,践踏人民一生血汗,这种社会,也难怪烧杀抢夺,姦淫掳掠之事频频发生。

犯罪,良心遭受谴责,也必须面对社会的舆论。三坏无一好的事,想必一定是被逼到梁山,做与不做都难逃一死,且早已被社会所弃,法理之类的事根本束缚不了,在营养不良的制度下,有多少人饿死在那之下。问题出在哪?
打从进入看似前途光明的义务教育开始,就已萌生毒芽。

每一个小孩学习的适应度不尽相同,兴趣更是多元,强势的要求相同时间必须学习相同的事,对某些需要较长时间去领会得小孩,是一大难事,假如那些小孩经济状况困窘,没办法再加强教育,他们在未来的社会,已输了一半。但官员们基于民情,当然得出来喊话,并制定法律,一条惑众并替自己赢得选票的法律。***替多元兴趣的学子们安排了课程及升学管道,可悲的是,论比例、论支援都比不上那些"主流"课程。原先那些小孩又回到原点,好运的,找了些粗活,其他就被迫沦为街头游民、人们口中的恶棍。

世界上还有非常多的孩童、正被未来所困惑的青少年以及远不见天日的囚犯,等着被救赎。救赎的方法有很多种,但我们选了一个最愚昧的方法。我们往往在孩子们尚未发展成熟时,就以替他们规划未来,亦或是先入为主的观念,在加上没有设法去理解、去体会他们的感受,而逕自以偏概全,也难怪会使孩童们不再信任这个社会。未审前就已被定罪,定了罪还是有层出不穷的案件发生,想要解决,必须满足他们最基本的需求,当所有人有相同的机会,不会在落到没有退路的下场,那些违于良心之事便趋于减少。

任何事,正如孔子的智慧,必须从事物根本里探讨,再去精进他,若揠苗助长,反而适得其反,这种情形,身边到处皆有。教育,给人第一个联想是学校。但极少数人思考到家庭,才是真正初接受教育的地方,幼儿时期,我们依赖观察力、模仿力,去判断是非对错,那时,几乎不会独立的去思考,模仿,即是当时受教育的方法。但随着年龄增长,到了学校,与同侪相处,慢慢的,接收到一些常识及不一样的观点,我们开始试着找出与原先想法驳斥点,进行批判,分析后的结果,也大多是对自己有利,最适合的选择。从教育方面,我们必须体会每个阶段该有的表现,这是一种必经且顺序不可错置,不可逆的过程。在政治上,当政者行害法于天下,使千万人成为病法中的牺牲品,但历史纪录历历在目,恶法必被推翻,当这幢幢阴霾被揭发,时代的洪流必会冲破大坝。改变,需要众多的人力、心力,要付出长久的时间,循着先人的脚步,一步一步的重拾真理,并开拓新的视野,圣人知道得以保存,社会也将更圆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