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白与复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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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4-06-11 09:15:14

图书作者与内容简介

  一位中学女老师在校园游泳池内发现自己的四岁女儿意外溺毙,后来经她私下调查,原来是班上两位学生谋杀的,但杀人动机实在荒唐。痛失爱女的老师辞职,不向警方申请重新调查,而在结业式那天向全班学生告白真相,并透露了她的复仇计画……作者利用反推理手法、以多人主观视角分别告白,提出重要问题:校园犯罪的法律面和道德面的惩罚该如何拿捏、青少年犯罪的法律规章是否该检讨等,小说适切地点出当今教育出了问题的因果所在。

我的观点

2告白与复仇

  看完这本书我大受震撼。书中每个告白的角色看似都有自己的立场,看似每个人都没有错:少年A渴望母爱、少年B希望被人肯定、少年B的母亲疼爱儿子、少女理解少年A并深入问题思考、失去女儿的女老师也是无辜的受害者……但其实其中真的有好多扭曲的情感因而盘根错节交织成这齣悲剧。
  故事中,有意杀害小女孩的少年A并没有杀人,那么法律该如何惩处他呢?心理已犯罪,而他的行为只不过让小女孩昏去,是原本并无杀意的少年B要"做到少年A无法做到的事"而将小女孩丢入水中,才使之溺毙。文中提到《少年法》会保护他们,无法置他们于死地。因此我对于老师的复仇除了瞠目结舌外还有一丁点、不确定该不该有的佩服--她使他们生不如死。
  我觉得这位女老师到底是自私、邪恶、工于心计的。但反过来扪心自问,如果我是书中老师,我会原谅两位学生吗?不会。想想女儿,最最初始最最无辜,原与这件事一点关系也没有的受害者!我想作者除了将愤怒、悲恸及满腔复仇的痛快塑造成这个角色以外,也让这个角色影射成社会上人们的阴暗面。如果人们在法律上并没有随意制裁他人的权力,那么女老师搬移炸弹到少年A母亲的办公室,是否有犯法呢?她也是与少年A一样动了杀机却没有杀人啊。在相同前提,一命偿一命,于情感上--遑论法律条文--报仇。她选择了与丈夫不一样的教育观念,在书的最后即使给了读者们大大的痛快,却让人深思:复仇过后呢?能真正放下了吗?往者已矣,恐怕之后伴随着老师的会是更多的空虚寂寞及不甘心吧。
  在我看来,少女班长很愚笨。虽然有点主见没有跟着班上闹腾,也看出少年A、B皆不会感染HIV,却殊不知自己其实有点自虐顷向:明明知道少年A很危险还跟他谈恋爱。这让我想起很多女孩总是捧着那种"虽然他很坏,会打我,会劈腿,但我还是很爱他"的言情小说。亦或,少女是因为崇拜比露娜希还要多犯罪才华的少年A才跟他在一起,反映出青春期少女们蠢癡的盲目爱情。
  少年B对于宠溺自己的母亲频繁、氾滥对自己说着:"直树真优秀。"而无法确定自己到底优秀在哪而感到无助徬徨,甚至自卑。参加校队希望让自己变强。至此都还可以理解。他的错处就是经不起刺激,那句少年A所言:"你大可告诉别人是我做的。"而生气地将女孩丢入泳池中。也许少年B这个角色大概就是最典型的青春期懦弱、迷惘、欲表现自我、希望获得肯定却不知道自己是谁、该做什么的初中生代表。它倾诉了某些家庭教育的可悲。不应该一味"我家谁谁真优秀",倘若真有值得嘉奖的地方需清楚的点出,没什么值得说"我家谁谁真优秀"那也应当闭嘴,教教孩子能往哪个方向努力、怎么努力才不会徒增孩子的不安感。
  可恶之人少年A的可怜之处便为他的母亲从小就抛弃他。但我认为他的价值观实在太悲观太幼稚。现在离婚的家庭很多,失去母亲还有父亲啊。为什么要自傲比父亲高人一等、认为父亲是笨蛋?当继母提出让少年A搬离家的要求的时候,正是少年A刚刚感觉可以开始融入这"笨蛋一家"的时候,为什么不提起勇气说"我想住在这里"反而要躲到阴晦的仓库里搞自闭、自怨自艾呢?真真可悲,真真幼稚。为了得到母亲的注意无所不用其极,甚至牺牲了女孩的生命。在全校面前演讲"生命诚可贵",怕自己一个人孤伶伶的走多么为不足道,装设炸弹要全体育馆的师生陪葬让媒体大肆报导,好讽刺啊。突显了他的才华再怎么洋溢,皆为贱价!爱因斯坦发明原子弹,端看人们怎么用它,它的价值就在于何处。